1.入场须知:
请参展商遵守展馆规定的开闭馆时间,在观众进馆前半个小时进入展馆,且在观众离馆后离开展馆。因迟到或早退造成的展品遗失,由参展商自行承担损失。
2.货运:
展馆内整体货运/运输展品由大会指定运输商统筹。展馆内除大会指定运输商外,不得使用货车、汽车、叉车或其他搬运工具(起重机、升降台等)。
3.展览场地:
参展商应注意保护展览的环境、场馆的地面、墙体及相关设施。如场馆相关设施受到损坏,参展商应按展馆有关规定予以赔偿。
4.杂物存放:
展会期间公共区域及展位后方不允许堆放任何杂物,如堆放后丢失物品,组委会将不承担任何责任。如需存放纸箱等杂物,请与展会指定运输商联系。
5.展场保安:
主办单位为展场提供必要的安全保卫服务、展馆保安员雇请服务。但参展商也应小心保管展品及财物。
6.展位清洁:
主办单位在展会开幕前及展会期间,每天提供展馆清洁服务(展品除外)。参展商亦应经常保持展位整洁。参展商须自行安排清理包装物料、纸箱、空盒、建筑废料等,并承担所有有关费用。
7.参展保险:
参展商应根据需要为参展展品、展位装置自行投保,并妥善保管好展品和个人物品。主办单位对展品或个人物品的丢失、损坏等情况不承担法律责任。
8.展位运作:
参展商应遵守展览会开放时间,不可
- 无人看守展位;
- 把展品搬离展位或展馆(除非经主办单位特别批准);
- 在展会最后一天正式闭馆前拆卸展位及搬走展品;
- 在撤展后遗留任何物品或展品于展馆内。
9.音量限制:
为使展馆内保持良好的洽谈环境,请参展商控制展位音响设备的音量在70分贝以下。对超过音量限制的展位,主办单位有权采取相应措施进行制止。
10.展品示范与操作:
凡有意于展位内示范或操作器械设备之参展商必须注意
- 确保展品在严格控制下操作,并作好一切安全措施;
- 确保展品装设足够安全,设备只可在不被操作及没有接驳电源的情况下,方可移动;
- 确保器械所有可移动部分在任何时间内均处于展位范围内,并确保不会对任何人造成损伤;
- 不可对观众或其他参展商造成滋扰,主办单位有权限制任何引起合理投诉之展品操作;
- 负责清除由展品示范所产生的废物。
11.派发宣传品:
参展商只可在租用的本公司展位范围内派发宣传品、纪念品等,不得在展场公共区域及展场周边地区派发,否则保安人员将有权没收其派发的物品。
12.摄影及录像:
只有主办单位邀请的记者方可携带摄影器材进场,参展商只能在展览会期间对本公司的展位进行摄录。擅自对其它展位进行摄录的参展商,将有可能被投诉到保卫部门,并要求删除拍摄内容。
13.餐 饮:
为了保证食品安全,场馆外的饮食不得带进场馆。请到展馆内的餐厅或小食部购买。请不要在展位内就餐,以保持展位的清洁。
14.知识产权:
参展商对其展出的产品须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或经知识产权人的授权许可,不得存在侵权行为。如参展商的展品确属侵权,参展商应撤出展品,配合知识产权行政管理部门或司法部门的调查,并不以展品被撤为由要求退还展位费。
15.撤展押金:
根据展馆要求,撤展时应将全部展位拆除并将遗弃物和垃圾运离展馆,持《展台场地验收单》,经查验合格后由主场运营负责人签字。展览结束后经核查没有违反《光地展位施工及安全声明》《光地展位进场须知》的情节,未破坏展馆设施,没有垃圾遗留在展馆区域内,施工押金将于撤展结束后两个月退还。
16.争端解决:
展览现场发生争议时,主办单位有权采取必要行动以维护展会的利益和所有参展商的平等权利。作为展会的组织者,主办单位的决定为最终的决定,争议各方必须共同遵守。